谨以此文献给我的高三岁月。我的十八岁,我的青鸟,我的音乐,情绪以及一些现在只能用来怀念的人。
——楔子
一
一直想用一种色彩去描述高三的生活,却发现始终是徒然。大多时候,我都在以一种安静的状态做令我头痛的数学题。每天安静地做题,安静地胃疼,安静地晕倒。
那些信仰,音乐,一些朋友,总会在暗夜里悄悄开出花,将我缠绕,让我夜不能寐。
我的内心有一只猛虎在细嗅蔷薇。
朋友退学去了西藏。那个我朝思暮想的圣地。巨大的山峦,黑色的土地,虔诚的朝拜者,那些笑起来会露出洁白牙齿有着红色脸蛋的孩子们,以及原生态的音乐。那里的一切一直是我内心深处的信仰。喜欢朱哲琴,那个有着清透声音的女子,放下自己的繁华炫丽,没入西藏,寻找自己真正想唱的音乐。
看到朋友站在布达拉宫前的照片,笑容纯粹,如同西藏的天空一般。
习惯在上地理课时摊开地图,幻想着自己能够站在开满花朵的草原上,雄壮的牦牛与温驯的羊群从身边经过,望着海洋般湛蓝的天空与洁白的云朵。西藏,西藏,总是这样让我念念不忘。
我想,每个人的心中一定都有这样一个地方,或许你从未去过,但却为之魂牵梦绕,仿佛内心最坚定的信仰。一直坚信那个地方是为你而存在的,觉得它一直在等待,等待你的走近。它让我固执地想要离开我现在的这座城市,尽管它有着四季分明的气候,有着一群和善的人和漂亮的古建筑。
于是每天都隐忍着,如同朝圣一般期待着离开,离开现在的生活,离开现在的自己。美丽的拉萨,直射的阳光,安详的拿着转经轮的老人,五颜六色的经幡。
朋友说,西藏人都是很和善的,他们见了生人会吐出他们的舌头,以证明他们不是什么妖怪之类的。
在这个浮躁的时代,他们身上那种朴素的情感总是能够那么轻易地让我感动。
妈妈说,对学习只要保持宗教般的热情,你会发现高三的日子也会像飞一般美丽。对此,我深信不疑。我现在每晚临睡前总习惯读一段《圣经》,才会觉得内心非常的安宁,睡觉格外香甜。
二
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写自己喜欢的文字了。妈妈说,高三了,就不要做一些不可适宜的事情了。但我还是偷偷地开了博客,即使在很忙的时候会有所荒废,我也会在迷茫的时候写一些文字。仿佛自己内心里隐匿最深的秘密,躲在角落里,很暧昧地写着,无人知晓。
妈妈不会知道,我时常迷茫,只有写一点文字才能让我明晰接下来自己要走的路。她不会知道,文字之与我,是反省,也是救赎。
我想,我还是热爱文字的,如同热爱自己的生命一般。这是宿命。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上小学时,当我的作文被老师拿来当范文在班上念时,我开心得不知所措的表情。还记得走上奖台,见到我最爱的作家时闪光灯下我木讷的样子。
我想是文字让我内心变的柔软,安宁。能够在文字中得到救赎,能够在写作中安放自我,我感到无限欢喜。文字能点亮人心,生活也因此能够明亮起来。
经常会想起高二时,坐在我前面那个女孩,脸色苍白,头发枯槁,时常在数学课上抱着CD机,一边听一边在地上打着拍子。每次被老师发现,也只是抱歉地笑笑,继续听歌。
她从来不听mp3,说是受不了那种破碎的音质。我们时常交换CD,我们都被同一个女子吸引,那个唱歌拖长尾音,画着烟熏妆,单纯如孩童般的王菲。
高三,那个女孩就走了。出去和朋友组乐队。开始辗转于各个城市,住地下室,天天吃泡面。
她在QQ上跟我说:“我现在觉得只要能唱歌就很快乐,其他的真的不重要。”
我还是没有她勇敢。我每天故作乖巧,不和妈妈顶嘴。我每天都压抑着自己的耐性,一遍一遍地听着父亲的唠叨。
对于听音乐,我亦只有以练习英语听力为借口,才能不被妈妈没收播放器。
同桌说,只有在上课的时候,你的耳朵里才没有塞耳机。
我只是笑笑。我的听力已经出现问题了,但不听还是很难受,没办法专注下来去做任何事情。
高三的日子里令人欣喜的事情实在太少。那次听见许美静的时候,还是无法抑制地喜悦。那天放学回家的路上,外面下着倾盆大雨,坐在公交上,湿气很重,玻璃上厚厚的一层水汽。我朝玻璃上呵了口气,用手指一笔一画地写下了“M大,你等我”。
此时,车厢里弥漫的是一个女歌手的声音,不动声色的声音蕴涵着一股坚强的力量。这时那个声音很感性的女主播说,这个声音来自许美静。
到站,下车。撑着伞跑回家。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,搜索许美静。面容不是很出众,新加坡女子。一个痴情女子,后来爱上了自己的制作人陈家明。听了一遍她的所有歌曲,觉得她是那种如同香烟一般的女子,会让人上瘾、沉迷,且戒不掉。许美静,沿着她的声音,我脑海里总是浮现出一些事物。胭脂扣,梦空城,色的盲,四月雪,睡海棠。声音无需任何转折的技巧,平静的调子中有着矜持的弧度,不依不饶。
音乐是一种色彩,让你开始相信生活是干净的,如同当年我们脱落的乳牙。
三
我是一个安静且无趣的人,缺乏积累、底子薄弱,所以埋没于人群之中。
每天都一丝不苟地读书,很少言语,很少交朋友。
丰富敏感的性格总会让人觉得无法走近。
唯一的好朋友就是晴,那个极具艺术气质的女生。
长长的头发,干燥的皮肤,破旧的牛仔裤上总是粘满五颜六色的颜料。身上弥漫着一股倦怠的气息,不开心,不快乐,永远是一副淡淡的样子。
你会做好吃的炸酱面,会画很漂亮的油画,会拍很漂亮的照片。
还记得最初认识的时候吗,嘿嘿。我加了你的QQ号,我骗你我会算命,你说一个数字我就知道你的姓氏。你选一个字母,我就知道你的姓名。当然,我全说对了,而你,在电脑的那边,一脸愕然。电脑这边,我偷笑。最后,你知道了,说我诡计多端。
时间真伟大,我现在已经可以用回忆的笔调将你提起。
我们之间仿佛两棵隔岸的树,只能隔着一条河流互相欣赏。
你终究是我遗失的美好,就像莫文蔚唱的那样,也许放弃,才能忘记你。
即使是潦草的离别,那些你给的记忆,也温暖了我这一年的高三岁月。
温润的细节曲折婉转,也让我回忆了整个高三不开心的日子。
只是,若然道别是下一句,十年后或现在失去无谓再会,要是再会更加心碎,反正到最尾也唏嘘。
时光是一条河流,我们像是里面最柔软的水绵一般,用自己最纤弱的力量适应外面的种种。我的高三,我的青春,我马不停蹄的忧伤,马不停蹄地向远方奔去。
那一年,我和我的孤独,约在微凉的晚秋。